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中心 > 政策法规

加拿大发布312项PFAS物质的报告规则!

日期: 2024-09-19 09:33:26

为加强对PFAS的监管,确保相关企业和个人能够提供关于PFAS物质生产、进口和使用的情况,以便政府更好地评估其环境风险,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,2024 年 7 月 27 日,加拿大政府根据《加拿大环境保护法,1999》(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, 1999)(CEPA)第71条(1)(b)款发布了一项通知(Notice),要求加拿大境内相关责任方需在2025年1月29日前提交2023日历年内生产、进口或作为单独物质、混合物或物品使用的PFAS的信息,共涉及312项已知或预计商业化使用的PFAS物质。

物质清单:

报告要求适用于通知(Notice)附表1列出的 312 种 PFAS 化合物,附表1分为三部分,每部分包含的PFAS物质清单不同:

需报告情况:

当满足以下任意情况时,需通过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窗口提交报告:

12类特定产品:

1. 拟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;

2. 拟与个人粘膜接触的产品;

3. 按预期使用的方式,使物质可被吸入,或与个体发生皮肤或口腔接触的产品;

4. 炊具,或拟与加热的食物或饮料直接接触的烹调或上菜用具;

5. 食品包装材料,包括用于或可能直接接触食品或饮料的单杯/一次性碗、盘、杯、其他餐具,以及食品罐和盒盖衬垫;

6. 可重复使用的食品和饮料容器;

7. 食品加工设备,包括在包装和分销之前与食品或饮料接触的传送带、托盘、大桶、喷嘴、模具和切割机;

8. 服装或鞋类,包括救生衣、个人漂浮装置和其他安全服装;

9. 床上用品、睡袋或毛巾;

10. 拟供个人使用的家具、床垫、靠垫或枕头,PFAS 物质含有在泡沫或皮革或纺织纤维、纱 线或织物中;

11. 拟供个人使用的地毯、乙烯基或强化地板,或地板泡沫垫层

12. PFAS 物质预计将从制品中释放。

需报告的信息:

个人或企业名称、地址、业务编号、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关于每种化学物质的生产、使用和进口数量等信息。

豁免报告的情况:

a)仅在加拿大过境;

b)供私人使用;

c)拟用于实验室分析、科学研究或作为实验室标准品;

d)属于《危险废物和危险可回收材料跨境流动条例》所指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可回收材料,或包含在其中,并根据本条例签发的许可证出口或进口;

e)属于或包含在根据《病虫害防治产品法》注册的害虫防治产品中;

f)属于或包含在根据《肥料法》注册的肥料或补剂中;

g)属于或包含在根据《饲料法》注册的饲料中;或

h)与根据《种子法》注册的种子混合或附在种子上;

I)符合微型企业定义(少于五名员工或年营业额少于30,000美元)的任何个人或类别的人。

关于冠准:

冠准科技(简称“ATC”)成立于2003年,占地面积1400多平方米,拥有国际一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测试人员,是中国最早从事电磁兼容、无线、安全、理化测试的实验室之一。ATC获得了中国CNAS,美国A2LA、FCC、CEC,加拿大ISED、香港EMSD及众多国际权威机构等认可资质,服务范围涵盖信息技术类、家电类、灯具类、玩具类、广播电视音响类、工业、科学、医疗类、汽车电子、无线射频产品、电子电器等领域,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,帮助企业的产品顺利进军国际市场!